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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齐齐哈尔市建华区选调聘公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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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选调(聘)人数:37人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报名时间:年7月5日-7月9日

为深入实施“凤栖梧桐共襄建华”人才计划,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扩大选人用人视野,根据行*编制、事业编制空缺和工作需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拟开展选调(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计划选调(聘)名额

(一)区直实施公务员法机关计划选调公务员13名(含乡科级副职1名):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府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1名、中共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委组织部1名、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名、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文化街道办事处2名、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中华街道办事处3名、齐齐哈尔市建华区西大桥街道办事处2名、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卜奎街道办事处1名、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建设街道办事处2名。

(二)区属公益一类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计划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名: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才发展与服务中心1名、齐齐哈尔市建华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名、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2名、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文化街道综合执法队3名、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中华街道综合执法队4名、齐齐哈尔市建华区西大桥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1名、齐齐哈尔市建华区西大桥街道综合执法队4名、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卜奎街道综合执法队3名、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建设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1名、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建设街道综合执法队3名。以上选调(聘)人员岗位详见附件《年齐齐哈尔市建华区选调(聘)岗位表》

二、选调(聘)范围

(一)选调范围:黑龙江省内各级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在编在岗的乡科级副职及相应职务层次职级或一级科员(含相当职级层次的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行*执法类公务员)。聘任制公务员不在本次选调范围内。

(二)选聘范围:黑龙江省内公益一类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具有干部身份的工作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选调条件报名者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党*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1.黑龙江省内各级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以登记表为准)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现任乡科级副职或相应职务层次职级以及一级科员。选调职位对职级层次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3.具有良好的*治素质、业务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7月5日以后出生,不含当日)。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6.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含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不定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有选调单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者不得选择与选调单位人员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以及其他调入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惩戒、组织处理或者党纪*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干部人事档案存疑或尚未认定清楚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聘条件

报名者应是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其他符合国家*策规定方式进入事业单位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治、思想、道德素质,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7月5日以后出生,不含当日)。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6.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不定等次)。

7.具有选聘单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惩戒、组织处理或者党纪*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录用试用期或试用期满尚未确定试用期满考察结果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干部人事档案存疑或尚未认定清楚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可于年7月5日9时至7月9日17时,访问“年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凤栖梧桐共襄建华’选调(聘)报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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