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下午15:20时,二中队副中队长常骅带领民警、辅警在二院岗地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一辆黑E2V3XX奔驰牌小型轿车正在由北向南行驶,民警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在检查中,民警发现行驶证上的车辆号牌与该车悬挂的号牌不符,驾驶人韩某称原车牌在下雨行驶过程中被雨水冲丢还没有补办,民警将该驾驶员带回大队做进一步调查。在大队办案区,通过网上查询比对,驾驶员韩某悬挂的车牌确实不是该车号牌,据驾驶员韩某交代,在8月末的一天下雨,在驾车行驶过程中,车牌被雨水冲丢,一直也没有补办,但是没有车牌上道行驶还担心交警检查,9月初下班回家在路边发现了这个黑E2V3XX号牌,随即将此号牌挂在自己的车上,没想到还是被交警查到,驾驶员韩某对自己使用其它车辆号牌交通违法行为深表悔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驾驶员韩某使用其它车辆号牌交通违法行为给予罚款元,记12分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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