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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推进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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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施行,为切实加强广大群众对《规定》的知晓率和执行度,全面提升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消防救援大队坚持“宣传引导检查执法”双向推进,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开展系列宣传培训与执法检查活动,确保全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五进”普法深入解读,广泛开展社会面宣传

《规定》正式发布后,建华区消防救援大队第一时间印发《规定》宣传手册份,深入社区、楼宇、文明实践站等地,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及时向社会解读《规定》内容,确保群众熟知《规定》的相关禁止事项。同时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消防宣传“五进”、党员志愿者志愿服务活动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活动,切实提升公众知晓率。

“两个清单”联合惩戒,加强隐患排查治理

《规定》正式施行后,建华区消防救援大队通过联合区公安、住建、城管、消防、供电公司等部门组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协调小组,对辖区32个小区栋高层建筑进行了全面排查;聘请住建、电力、燃气领域专家8名,采取大型商业综合体专业团队检查模式,对全区16栋高层公共建筑开展综合“体检”,共发现突出风险隐患处、一般风险隐患处,全部纳入“两个清单”,并抄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督办整改。集中专项排查整改与联合惩戒的实施,在治理高层建筑火灾隐患方面取得良好效果。

搭建安全管理组织,推进实现“五方共治”

《规定》实施以来,建华区消防救援大队在街道、乡镇建立起以“一委一办三员”(一委:消防安全委员会;一办: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三员:监督员、协管员、网格员)和“一组一站”(一组:街道办、乡镇领导小组;一站:微型消防站)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在高层住宅小区试点打造“物业公司自治、街道社区协治、公安派出所法治、行业部门专治、业主委员会群治”的“五方共治”高层住宅建筑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机制,不断完善高层住宅小区治理模式,有效提升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人防技防”双向落实,上好高层建筑安全阀

《规定》施行后,建华区消防救援大队紧盯高层建筑责任人、管理人、重点岗位工作人员以及“楼长”等重点人群,分类制作计划,实现高层建筑重点人群培训全覆盖,全区32名消防安全经理人、名“楼长”全部在经过岗前培训、《规定》学习后开展工作;组建消防技术服务组,对存在严重风险的1个高层公共建筑、8个住宅小区开展驻点指导,跟进隐患整改,强化人防保障;在高层住宅小区试点安装消防车通道智能监控系统6个,联合区城管局推动高层住宅小区建立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集中充电点13处,在鑫海家园小区试点推广电动自行车智能阻车监控系统,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入户状况发生,实现技防保障。(张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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