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刚刚结束了一个多星期的连绵细雨让大家能过一个无雨的周末但是蜀黍发现在雨中,不少车都开着“双闪”希望提醒后车注意但其实,这种做法是错误的!
为什么不能这样开双闪
WHY?
01、双闪灯的节奏比较单一、刺眼,会造成视觉干扰。
在行驶中,长时间开“双闪”,容易使后车司机视觉疲劳,原本雨天开车就应该格外小心,却被双闪灯吸引了不必要的注意力,影响行车安全。
02、容易让人忽视事故车辆
“双闪灯”是事故报警灯,通常当车辆在道路行车过程中突遇车辆发生故障、不能及时移至到安全区域时,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以提醒过往车辆及行人注意安全。如果人人都开双闪灯,很容易导致事故车辆被后车忽略,引发危险。
哪些情况得用双闪灯?
HOW?
不是所有雨雾天气都不能开启双闪灯(即危险报警闪光灯),在一些特殊情况之下,双闪灯还是要用到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
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机动车雾天行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第八十一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能见度小于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米以上的距离;
(二)能见度小于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三)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遇有前款规定情形时,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显示屏等方式发布速度限制、保持车距等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