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癜风治疗最好方法 http://pf.39.net/bdfyy/zjft/150325/4597097.html为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部署,推进“争先创优年”和“案件质量提升年”等活动开展,龙沙区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逐步完善“四类案件”监管机制,推动案件在“立审执”各环节良性运转、各类风险得到有效防控。
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四类案件”监管机制。自《意见》实施以来,龙沙区法院结合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本院工作实际等,因地制宜制定《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四类案件”监督职责的实施细则(试行)》《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四类案件会议规则(试行)》,进一步完善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监督有力、制约有效、运转有序的“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确保放权与监督有机统一,严格公正司法。
建立“三会”制度,深化内外监管联动机制。龙沙区法院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四类案件”联席会、审判委员会“三会”制度,强化“立审执”全流程一体化衔接流转机制,完善对案件各环节全方位监管。加强各部门沟通协商,实现多方有机统一、联合发力,确保将“四类案件”风险有效化解,有效确保案件审判质效稳步提升。
探索“四类案件”由审判向执行延伸的监管机制。龙沙区法院立足于优化辖区营商环境背景下,充分落实“适于审理、便于执行”的工作要求,着力畅通审判执行立案渠道,着眼于“立审执”程序之间的衔接,保障中小投资者、小微企业的合法权益。一是将重大涉企案件列入四类案件监管范畴,在立案阶段即在立案平台和办案平台进行双重标记,调配专人进行审理。立、审阶段及时报告,院庭长依职权进行监督管理,对于疑难、复杂案件,递交“四类案件”联席会讨论。二是建立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分析交流制度,探索建立由院长、主管纪检、审管、信访的副院长等参加的“四类案件”联席会,加强各项工作分析交流。形成各部门之间、各环节的互动和联动。将立案、审判、执行有机联系在一起。三是树立科技监管的理念,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在案件监管系统中建立覆盖“立审执”全过程的“四类案件”识别标注。建立及时报告、推送提醒、预警提示机制,进行标识、监管、反馈,实现全程留痕。
今后,龙沙区法院将继续围绕优化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目标,以专项行动为抓手,健全“四类案件”监管机制,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做好立案、审判、执行工作,高标准实施精准司法服务,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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