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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锋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收报名人员材料后,立即进行资格审查,并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复审通过后,
(三)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实行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比例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比例60%。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策性加分)×40%+面试成绩×60%。各项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考核
重点考核应聘者遵纪守法、思想*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档案是否符合招聘要求等方面。考核不合格空出岗位按招聘岗位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体检
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医院对考核合格者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铁锋区*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三、相关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被聘用人员纳入铁锋区教育系统编制管理,享受在编在岗教师的相应待遇。
(三)被聘用人员的聘用岗位及职称,由聘用单位结合实际岗位上报人社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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