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失业补助金发放的公告
根据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失业补助金发放的紧急通知》(九人社字〔〕4号)文件要求,为确保失业人员待遇应发尽发、应保尽保,现就失业补助金申领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辞职、参保缴费不满一年)。失业人员领金期满时间在年3月之前,并且一直未重新就业,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二、补助标准:元/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
三、申领方式:可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申领。线下申领只需填写《九江市领金期满仍未就业人员申领失业补助金审批表》和《申领失业补助金承诺书》,本人携带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到就业局六楼室办理;线上申领可通过江西人社APP中“电子社保卡业务”模块申领,上传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
四、申领截止日期年6月31日。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心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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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安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
年1月28日
来源:德安县就业
编辑:夏伍群复审:曾春霞终审:丁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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