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47个行*机关获批执法权
8日,记者从省*府获悉,为了加强行*执法主体资格的管理,确保行*执法机关依法履职,我省发布了省本级行*执法主体资格的通告,公布了47个省本级具有行*执法主体资格的行*机关,今后不具有行*执法主体资格,不得进行行*执法活动。
省*府对省直部门行*执法主体资格进行了清理,经审核确认,批准了省本级具有行*执法主体资格的行*机关和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行*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行*执法部门派出机构。确认的行*执法主体应当严格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履行执法职责,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维护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无合法依据、未经通告的单位或组织,不具有行*执法主体资格,不得进行行*执法活动。其中,省本级具有行*执法主体资格的行*机关有47个。同时,省本级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行*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1个,为黑龙江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执法局。此外,省本级行*执法部门派出机构有13个。
47个省本级具有行*执法主体资格的行*机关
1.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龙江省能源局)
2.黑龙江省教育厅
3.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黑龙江省外国专家局)
4.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5.黑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6.黑龙江省公安厅
7.黑龙江省民*厅
8.黑龙江省司法厅
9.黑龙江省财*厅
10.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11.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
12.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
13.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14.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15.黑龙江省水利厅
16.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17.黑龙江省商务厅
18.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黑龙江省文物管理局)
19.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黑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1.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
22.黑龙江省审计厅
23.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人民*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4.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局
25.黑龙江省体育局
26.黑龙江省统计局
27.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
28.黑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29.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
30.黑龙江省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
31.黑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32.黑龙江省粮食局
33.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34.黑龙江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
35.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36.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
37.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
38.黑龙江省版权局
39.黑龙江省电影局
40.黑龙江省国家保密局
41.黑龙江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42.黑龙江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43.黑龙江省档案局
44.黑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局(黑龙江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高速公路分局)
45.黑龙江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
46.黑龙江省公安厅垦区公安局
47.黑龙江省公安厅林区公安局
省本级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行*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执法局
省本级行*执法部门派出机构
1.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哈尔滨无线电管理处
2.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齐齐哈尔无线电管理处
3.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牡丹江无线电管理处
4.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佳木斯无线电管理处
5.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大庆无线电管理处
6.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鸡西无线电管理处
7.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双鸭山无线电管理处
8.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伊春无线电管理处
9.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七台河无线电管理处
10.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鹤岗无线电管理处
11.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黑河无线电管理处
12.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绥化无线电管理处
13.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大兴安岭无线电管理处(记者张立)
(责编:王艳、赵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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