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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齐齐哈尔市发布第34号公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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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告第34号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且时值旅游旺季,疫情输入风险持续加大。为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织密防控网,保障广大群众健康安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控人员流动。广大群众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个人责任,非必要不得外出。确需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必须按防疫规定报相关管理机构核批。各级党*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带头执行。

二、加强抵(返)齐人员管理。近14日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有疫情发生城市旅居史、与阳性病例有共同轨迹的抵(返)齐人员,抵(返)齐后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和单位报备,并配合执行疫情排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有其他域外旅居史的人员抵(返)齐后,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主动报备,进行核酸检测,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三、加强自我防护。广大群众要自觉做到少出门、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保持个人文明卫生习惯,落实好勤洗手、勤通风、戴口罩等防护措施。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火车、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时,要做好全程佩戴口罩等自我防护,确保出行健康,减少交叉感染。

四、严格公共场所管理。公共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手部及鞋底消毒”、设置“一米线”等防控措施,做好经常性环境通风和消毒。

五、出现异常主动就诊。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时,应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日内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要全程佩戴口罩,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强化疫苗接种。符合接种条件的12周岁以上人群要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建立个人免疫屏障。

七、落实落靠防疫责任。各级各类机构、社会组织及社会自然人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参与责任,切实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护谁负责。

齐齐哈尔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年8月2日

制作:汤 杉审核:高佳遇监制:朱柏宏精彩推荐拜泉县委书记荣军深入部分乡镇实地检查汛情相关工作刚刚!拜泉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第56号公告拜泉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重要提示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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