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厕所拍照,忘关闪光灯被发现,女子推开门报警
现代社会我们每个人都离不开了这些电子设备,这些科技技术带来了生活的便利,但是,有时候也被一些不法之人用来干坏事情。就像摄像头,照相机等这些拍照摄影工具,很可能会被拿来用以偷窥他人。你一个不小心就会中招,谁知道你会不会是其中一个受害者呢?
最近张某就中招了,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她在饭店门口的厕所方便,突然看到脚边出现了一个闪光,当时她就知道肯定有人在厕所偷拍。于是她大喊了一声,推开门查看情况,当时偷拍的人已经逃之夭夭了。于是,张某怕其手中已经有了自己的照片,选择了报警。马上,警察赶到现场进行勘察。
在警察询问完相应的情况之后,马上对附近的几个监控进行了调取排查。最后将目标锁定在一个30多岁的嫌疑人身上,当时这个男人神色慌张的跑出了厕所,进入了旁边附近得一个私家车上,离开了现场。
通过进一步分析监控,看清楚了车牌号,然后对车牌号的主人进行调查,得知车主是李某。经过对比,李某很可能就是犯罪人员。
在李某归案以后,他羞愧的承认自己是对张某进行了偷拍。李某的相关情况也是十分良好的,他有妻子有孩子,是90后,夫妻感情也不错。不存在什么大矛盾。那么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事情呢?询问李某做这样事情的动机,面对警察,他终于坦白了。
他那天送妻子探亲到附近后,肚子突然痛,于是他就去这个厕所解决这个问题,这个时候,他突然听到对门也传来声音,于是在鬼迷心窍之下,他打算偷拍一下,但是,没有想到开着闪光灯,一下子就被发现了。总得一句话,他是一时糊涂才做了这样的事情。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偷窥者将受到15日以下的治安拘留。而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可以对偷窥者处以拘留或罚款。如果将偷拍的视频资料制成淫秽物品进行传播,情节严重的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以牟利为目的进行传播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还可以向侵权人主张民事赔偿责任。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你们怎么看待这个事情呢?如果你们是张某,你们会选择如何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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