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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云时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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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以工代训相关工作的通告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省、州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大力支持企业稳岗扩岗,按照《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理州财*局〈关于做好以工代训相关工作的通知〉》(大人社通〔〕4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申请以工代训补贴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一)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
(二)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
(三)中小微企业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根据吸纳人数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四)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根据组织以工代训人数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五)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企业开展以工代训的,根据组织以工代训人数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二、补贴标准
按照用工方式支付给劳动者工资总额的20%(每人每月最高不超过元)的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以工代训补贴,按实际吸纳就业月数进行核算,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三、申报材料
(一)生产经营主体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营业执照登记时间应该为申请以工代训补贴前6个月);
(二)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吸纳脱贫劳动力、零就业家庭成员、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企业职工等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零就业家庭成员、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认定材料和与之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参保材料(参保企业提供);
(四)法人和吸纳劳动力共同签字认可的申请补贴前6个月支付给所吸纳劳动力工资发放银行流水凭证;
(五)生产经营主体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六)《祥云县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祥云县以工代训补贴申报审批明细表》、《祥云县以工代训脱贫劳动力人员花名册》;
(七)以工代训补贴诚信承诺书。
所需补贴申请表、申报审批明细表、承诺书等样表,可自行到邮箱lhjy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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