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1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常委会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黑龙江省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黑教联3号文件,《关于调整年春季学校(幼儿园)开学(园)时间的通知》。我校暂定开学时间为3月2日,所有学生不得提前返校,具体开学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任何部门及学年组不得以任何名义要求学生提前返校。2.全体教师上班时间另行通知,不得提前返校。3.寒假返乡师生应主动配合学校和当地有关部门做好相关排查,妥善安排好学习生活。4.禁止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校园,确有需要的必须做好往来登记和管理。各教学楼、寝室楼、餐饮中心等公共场所关闭,除必要工作人员外,其余人员一律禁止进入。切实做好各楼宇的通风消毒防范工作。5.全面暂停寒假社会实践、教师家访、志愿服务等活动。6.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从重点疫区(或经过疫区)返校的人员须向所属部门、学年组报告登记,由所在部门、学年组向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备,并采取14天隔离观察措施,尽量不要外出。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