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齐齐哈尔市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主要数据公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4号)要求,我市按照国务院第七次人口普查办公室统一部署和要求组织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在全市近两万四千名普查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和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历时三年我市圆满完成普查准备、普查现场登记和普查主要数据的汇总评估质量验收等各项工作,摸清了我市人口规模、结构、分布等情况,取得重大成果。
根据普查数据结果,现将年11月1日零时我市常住人口(下同)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全市人口[1]为人,其中:
全市16个县(市)、区的人口,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人[2]相比,减少人,下降24.21%,年平均增长率为-2.73%。
全市共有家庭户[3]户,集体户户;家庭户人口人,集体户人口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2.23人,比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67人。三、性别构成
全市16个县(市)、区的人口中,男性人,占50.27%;女性人,占49.73%。性别比(以女性为,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00降为.07。
全市人口中,0-14岁[4]人口人,占10.48%;15-59岁人口人,占65.39%;60岁及以上人口人,占24.13%,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人,占16.16%。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2.61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8.48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1.09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7.95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全市16个县(市)、区的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程度的人口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人上升至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人上升至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人下降至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人下降至人。
全市16个县(市)、区的人口中,文盲人口(指15岁及15岁以上不识字的人)人,同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人,文盲率[5]由1.45%下降至1.21%,下降0.24个百分点。
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6]由9.05年上升至9.58年。
全市16个县(市)、区的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人,占53.64%;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人,占46.36%。同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减少人,乡村人口减少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9.55个百分点。
[1]全市人口是指全市16个县(市)、区的人口数据,不包括现役军人、居住在市内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齐齐哈尔市统计局齐齐哈尔市第七次
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6月1日来源
齐齐哈尔日报鹤城发布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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