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和《黑龙江省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规定,为规范我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更好地满足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市交通运输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齐齐哈尔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及建议,请于年9月29日前反馈至齐齐哈尔市交通运输局,并留下您的姓名、职业和联系方式。
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两个途径反馈:
一、电子邮件:以正文或附件形式将意见或建议发送电子邮件至电子邮箱:zcfgk